新落户人口 回原户籍地中考录取后再转学到西安

08.05.2018  11:11

  昨日华商报刊登了《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其中关于中高考的内容引发社会关注,西安市教育局随即对此作出更详细解释,并明确:2018年3月23日后新落户西安人口,回原户籍地参加中考录取后,可以再转学到西安上高中。

   >>中考后如何转学

  在原户籍地中考录取建立学籍

  然后带相关材料到西安办转学

  据了解,西安2018年中考报名时间为3月19日至23日。2018年3月23日(含)前已落户人口,已参加西安市中考报名,将于6月27日、28日参加西安市中考考试。2018年3月23日后新落户人口,在原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录取,建立学籍后,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可以转入西安市同层次普通高中就读。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学生及其监护人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交新落户人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籍档案、学籍所在学校办学层次说明等资料到新落户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基教科办理手续。

编辑: 石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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