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厦门市规划委法规处获悉,为加强建筑工程规划实施过程事中事后监管,保证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厦门市规划委出台了《厦门市建筑工程规划实施过程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今年6月起实施。
该监管办法主要通过“一套机制”“七个抓手”来监管,确保建筑产品能够符合规划:
一是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监督检查行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二名执法检查人员,保证抽查的公平性;
二是以单体放样验线为抓手,抓好基础工作,对建设项目进行定位,确保建设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三是以±0.00复测验线为抓手,检查建设项目是否移位,若有移位要求建设单位立即整改,把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四是以施工过程规划抽查为抓手,做好规划许可公告牌,单体放样验线,±0.00复测验线,公建、市政配套设施位置,建筑高度、层数,建筑外立面装饰及建筑使用功能等七个事项的抽查工作,确保建设单位按图施工;
五是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为抓手,对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整改符合要求的,予以核实通过;
六是以城乡规划信用管理为抓手,对监督检查过程中,有违规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测绘单位纳入城乡规划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列入重点监控名录,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处理并推送至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七是以规划条件核实后协助市执法部门为抓手,做好审批情况调查的事后监管。(来源:住建部网)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