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三项举措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16.01.2015  10:28

2014年,白水县严格按照省、市政府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采取多项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水平,确保政令统一。

一是统一发布。以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转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白政办发[2014]142号),在全县范围内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所有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法制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后,在县政府网站统一公布。全年共公布涉及社区工作人员管理、项目资金管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农村预留安置用地管理、校车安全、公租房和廉租房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7份。

二是及时备案。不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所有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均在印发以后15日内向市政府和县人大进行备案。

三是及时清理。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陕发[2013]8号)文件要求,对全县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党内规范性文件100件,确保政令统一。

                                                  (白水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