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人大一份决议“决”出省级生态县
2015年11月,西乡县顺利通过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这标志着该县生态文明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在建设国家级生态县的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欣喜之余,干部们不禁想起了两年前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的一项关于批准生态县建设规划的重要决议。
2011年,西乡县被国家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同年县政府决定,举全县之力,创建含金量更足、层次更高的国家级生态县,历时2年,制定了生态县建设规划方案,随后提交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要不要继续创建国家级生态县,该怎么创建,地方财力如何保证?带着这些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决定组成调查组,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走访各级人大代表、退休老干部和广大群众,邀请相关专家参加座谈会,科学分析,认真讨论,反复斟酌,积极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建议县政府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方案。
面对广大干部群众要环境,要健康,强烈要求改善生活条件的热切企盼,县人大常委会依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于2013年11月19日第十六届人大会常委会第11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西乡县生态县建设规划》议案。会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该规划制定了近期和远期目标,对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三大建设指标作了硬性要求,明确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落实了四项保障措施,对策措施针对性强,对于促进全县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指导作用。会议审议后认为,规划发展目标明确,设计思路清晰,保障体系健全,符合国家级生态县建设定位,符合环保等法律法规,符合西乡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根据生态立县战略制定的《西乡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同时要求,县政府要严格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认真执行生态县建设规划,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抓手,以生态资源保护为重点,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着力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早日把西乡建设成为山川秀美的城市。
决议生效后,县政府按照规划积极组织实施,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幸福西乡,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主题,把环保工作作为每年的重要内容,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注重监督实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检查《水土保持法》等环保法律贯彻情况,推动生态立县战略实施;督促环保重点建议办理,加快美丽西乡建设;调查评议部门工作,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合力。同时为加大建设力度,确保资金来源,人大常委会在县级财力极其紧张的情况下,批准了县政府要求增加农村环境建设资金投入的方案,对创建生态县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如今的西乡环境文明、整洁、优美,环保工作进展顺利、亮点初现、成效明显,生态环境质量和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全县干群正向着建设国家级生态县的目标奋力拼搏。
(陈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