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03.04.2015  18:57

近年来,丹凤县以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为目标,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探索规范性文件管理方式,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管理“三统一”制度。

2009年,丹凤县学习借鉴湖南省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工作经验,探索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规定县镇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垂直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管理。同时,通过举办规范性文件制度专题培训班、开展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会代训、制作电视专题、刊登宣传稿件、下发文件、编发简报等多种形式,向各镇、各部门广泛宣传“三统一”制度有关规定,促进制度有效落实。

一是统一登记。由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在完成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前置审查、领导审签、文件格式审核和发文挂号等程序后,到县政府法制办挂规范性文件登记号,进行统一登记。

二是统一编号。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名简称加规范性文件简称。第二部分为年份加规范性文件流水号。年份以阿拉伯数字标识,按登记顺序每年从“001”号起。第三部分为制定机关简称加制定机关发文登记流水号。另外,我县制作了规范性文件登记本,及时、完整、准确地进行登记、编号。

三是统一公布。规范性文件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查询专栏统一进行公布,纸质文件由制定单位进行印发。为了确保规范性文件登记号规范使用,还制作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标准格式文书》,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具体标识。通过推行“三统一”制度,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县,“三统一”制度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联席会上交流经验。

                        (丹凤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