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召开专题协调会部署2014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20.11.2014  11:56

  为切实实施好全县2014 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确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省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富平县政府于2014年11月13日召开了全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协调会。

  会上张宏哲副县长对此项工作亲自做了安排部署:一是各示范镇(管区)政府要成立由镇(管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为成员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示范镇(管区)要明确示范工程现场负责人和工程资料负责人,明确任务,专人负责,责任到人。二是项目工程建设招标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投标。根据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由示范镇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负责组织实施。三是示范项目配套设施(备)采购。由县环保局会同富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实行政府统一采购,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公开招投标。各示范镇要做好采购设备的接收发放工作。按照发放清单,完善镇村组户的发放移交手续,领取人要签字加盖镇村公章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设备发放移交资料及时报送富平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四是按照上报省厅的工程点选址意见,各示范镇(管区)工程选址位置已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要及时解决工程用地、水电等问题,并协调到位。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尽快开始施工,确保项目2月底前竣工,3月底前通过省、市、县环保考核验收。五是各示范镇(管区)具体负责示范项目的实施、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项目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示范项目要按要求落实项目建设法人负责制和合同制。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省市考核验收材料、工程档案、台帐等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示范镇要强化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严格按照省厅批复的实施方案有效推进工程进度,确保范示项目取得实效。六是县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落实县级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专项核算。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及工程建设前期费用,要专项列支,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七是县环保局要进一步加强示范项目工程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的实施内容做好监督管理,把好质量关,做好项目的指导、督促协调工作。要做好协调、监管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八是加强协作,整合资源。示范镇(管区)要与相关部门之间加强协调协作,整合资源,统筹整合部门涉农项目和资金,协同推进,务求实效,合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切实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富平。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