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四名“油耗子”租车夜间偷柴油获刑

02.06.2015  20:21

本报咸阳讯(张瑜记者陈奋翔)20岁左右的四个小青年,不走正道,竟当起了“油耗子”。近日,旬邑法院依法宣判了文杰、崔利、强哲、张栋盗窃一案,四被告既获刑又被处以罚金。

去年11月左右,文杰、崔利共谋盗窃车辆柴油贩卖获利。随后,他们驾驶着文杰从彬县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处租来的小轿车,携带购买的油泵、塑料桶等作案工具,实施盗窃柴油犯罪数次。后来,文杰又联系强哲和张栋相继入伙共同盗窃。

去年12月12日,经张栋联系,文杰又从西安市鱼化寨租来了东风牌小康面包车用于实施盗窃。盗窃得手后,文杰将所盗柴油贩卖给淳化县、旬邑县、铜川市照金镇等地过往车辆,所获赃款由他统一分配使用。

经 旬邑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告人文杰、崔利参与盗窃柴油价值共计16676元;被告人强哲参与盗窃柴油价值共计12990元;被告人张栋参与盗窃柴油价值 共计8005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文杰、崔利、强哲、张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流窜,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 判处被告人文杰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崔利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被告人强哲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 人张栋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文中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