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四项措施”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

16.06.2016  19:08

  近日,宁强县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108国道宁强段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县域内过境危化品车辆安全管理力度,消除潜在环境安全隐患。

  一是实行限时、限速、限制驾驶员操作行为、限制装载行为四种模式,强化危化品车辆安全监管。凌晨0至6时,一律禁止过境危化品车辆上路行驶;6至24时通行时间内,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采取入境点领取登记条登记、终点检查以时间核定速度,区间密集流动测速,交警带行等措施强制减速。通过召开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所属企业负责人专题会议,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执法检查,登记车辆及装载货物信息等措施增强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组织交运、公安等相关部门对108国道过境段危险路段全面排查,列出重大道路安全隐患清单。通过加筑防护墩,增设大型安全警示牌、弯道反光镜、强制减速坎等方式对危险路段开展综合整治,提高危险道路通行安全系数。

  三是通过成立县级危化品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在108国道沿线镇(办)、村成立应急抢险队并对其定期培训,在危险路段修建导流渠、储液池和小型危化品收集库,在黄坝驿、大安交管中队增加应急储备物质等措施,全面提高危化品车辆突发事故应急能力。

  四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之追责”和行业管理“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修订完善危化品车辆专项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流程图和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及应急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严明应急处置纪律,夯实各部门、岗位、人员工作职责,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高效处置。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