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调研报告

19.08.2015  18:48

妇女参与社会和政治的程度,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尺,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作为党的整个干部队伍的有生力量和支撑,女干部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担负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大力培养选拔女干部,是适应新形势的迫切需要,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具体体现。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县女干部的培养选拔情况,县妇联对全县选拔配备女干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洛南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培养选拔女干部的规定,结合全县实际,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的结构,为女干部的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使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女干部相继走上了领导岗位。目前,四套班子县级女干部4人,四套班子女干部配备率100%,正职配备率为25%;科级女干部88人,占科级干部总数12.4%,女正职6人,占正职总数的8.3%;33个县直党政机关部门班子配备了女干部,占部门总数的59%,15个镇(办)党政班子中配备女干部,占乡镇总数的94%;县人大女代表53人,占代表总数的25.9%,县政协女委员50人,占委员总数的 25.4% ;发展女党员2682人,占党员总数的14.5%。妇女干部参政议政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加大选配女干部工作力度。 县委及组织部门把选拔女干部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在县、镇(办)、村(居)党政组织换届中,按照中、省、市有关政策对女干部配备比例作了明确规定,为选拔配备女干部工作取得实效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县妇联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配合县委组织部建立了妇女人才库和女后备干部人才库,把全县各行业素质较高的优秀女性都纳入组织部门视野,为做好选配女干部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健全机制,硬化选配女干部工作措施。 为了提高女干部参政议政比例,优化女干部成长环境,县政府制定了《2010-2020年妇女发展规划》,县委组织部、县妇联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对选拔配备女干部做出了具体要求。在正常选拔任用的基础上,通过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方式把优秀女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三)加强培训,提高女干部综合素质。 提高素质是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全县坚持每年举办一期女干部培训班,每年举办一期基层妇女干部业务培训班,在省市培训任务中,尽可能安排女干部参加。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女干部座谈会等活动,对女干部进行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形式政策教育,启发她们正视自身价值,激励她们在工作实践中建功立业。鼓励在机关工作、年纪轻、素质高、能力强的女干部报名到基层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通过基层实践锻炼,提高了她们的工作能力和参政意识。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县委及组织部门在选拔配备女干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女干部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离省、市组织部门及妇联的要求,离社会发展与女干部自身发展的需要,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女干部选拔配备有待加强。 尽管妇女发展规划明确规定了女干部的配备比例,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以最低比例配备。在领导班子配备上,目前县人大没有配备女干部,15个镇(办)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还有1个乡镇领导班子中未配女干部。56个县直部门中只有33个党政部门配备了女干部。领导班子中已经配备女干部的,仍存在“四多四少”的现象,即副职多、正职少,虚职多、实职少,低层次的多、高层次的少,群团组织多、综合和重要部门配备少。如县直单位56名科级女干部中,担任党政正职的仅有4人,党校、妇联、科协、信访局各1人,占7%;同时,在年龄上,现行的干部退休制度中女性一般比男性早退休五年,女性的从政时间相对要比男性短,同样的工作取得同样的成绩,女干部要比男干部付出的代价更多。

(二)女干部交流轮岗有待加强。 在机关的女干部,多数被安排在办公室、后勤等部门,具体事务多,参与决策少。部分女干部长时间在一个部门工作,一干就是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到退休,多年来,单位不变,职务不变,岗位不变,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女性从政水平的发挥。在镇(办)工作的女干部缺乏交流提拔的机会。县镇妇联干部流动较慢,部分综合素质高、个人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妇联干部提不上来,缺乏更为全面展示才华、贡献力量的广阔舞台。同时,由于缺乏专项培训经费,女干部培训进修时间较少,整体队伍知识的更新速度跟不上社会知识更新的步伐,女干部自身的政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女干部从政环境有待优化。 一方面,女性从政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现实生活中,传统的“男尊女卑”、男强女弱思想观念仍然存在,“男人以社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的观念加大了女性进入政治、经济等社会领域的难度,造成了男女从政的社会环境不平等。妇女参政的意义还没有被全社会真正认同,有些单位和领导虽然讲男女平等,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流露出“重男轻女”的落后思想;有的虽然也肯定女干部的工作能力、水平和业绩,但在总体上仍认为“女不如男”、女同志“只能当配角、不能当主角”。另一方面,女性从政受到家庭的阻力。绝大多数女性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她们肩负事业与家庭双重担子,既要为事业倾注全力,又要为家庭尽职尽责,造成了女干部心理压力过大、体力负担过重的现实情况,从某种程度上约束了女干部个人能力的发挥。

四、建议及对策

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造就一支高素质女干部队伍,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党委及组织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环境,坚持“适度倾斜、硬性要求、统一调配、重点保护”的原则,为女干部健康成长铺路架桥。

(一)加强领导,不断优化女干部的从政环境。 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县政府《洛南县妇女发展规划(2010-2020)》精神,县委及组织部门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女干部发展规划和女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配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中的女干部。按照省委组织部硬性要求,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乡镇党政班子中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县委、政府工作部门中应有50%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工作部门内设机构中的女领导干部应达到15%的目标要求。

(二)合理选拔,不断完善女领导干部配备结构。

利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的时机,对全县女干部做出合理的调整,保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干部,镇(办)党政领导班子中,副科级以上女干部配备要有较大比例的提高,力争达到《洛南县妇女发展规划2010-2020年》提出的目标(配备率为100%)。要采取适当的政策倾斜,在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选拔女领导干部;在调整提拔干部时,充分考虑女干部比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要在候选人中规定合理的性别比例,并不断提高。

三)重点培养,不断增加正职女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女干部的比例。 要加大对正职女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女性的选拔力度,对重点培养的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文化程度高、发展潜力大的后备女干部,及时大胆地提拔重用担任一把手和在重要岗位任职;在基本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在适合女干部特点的岗位上、在优秀女干部集中的部门和单位、在应配未配女干部的领导班子出现空缺时,优先配备女干部。特别要在教育、财政、卫生、文化、劳动、农业、计生、民政等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重要综合及业务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要加强妇联干部的合理流动和选拔重用,把优秀的年轻女干部选拔到妇联工作,加强和充实妇联干部队伍力量,把妇联优秀女干部交流提拔到重要岗位锻炼,使妇联真正成为培养优秀女干部的基地。要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在坚持德才兼备和保持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的前提下,坚持落实“四不四优先”:即能够直接使用的不搞过渡,能够胜任实职的不安排虚职,能够委以重任的不放在一般性领导岗位上,能够破格提拔的不按部就班等,坚持看本质、看潜力、看发展,不拘一格地大胆启用优秀女干部。进一步疏通选人用人渠道,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招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中,拿出一定比例或职位定向选拔女干部,着力优化女干部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女干部队伍。

(四)加强管理,不断优化后备干部队伍。 要采用滚动式的管理模式,及时补充后备女干部队伍,坚持储用结合,使后备干部队伍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在招考录用公务员时,坚持男女平等,不搞性别歧视,一批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女大学毕业生进入了公务员队伍;在年度考核中,及时发现掌握女干部中的优秀分子,了解她们的现实表彰和学习情况,把考核中发现的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等的女干部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入选女干部人才库;在每次调整充实后备干部时,要求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后备干部初步入选中必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从而拓宽女干部的选拔视野,及时发现储备女性后备人才,在女干部群体内部集中竞争选拔优秀女后备干部,进一步增加女后备干部的数量。

(五)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女干部综合素质。 要把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提高女干部素质的有效途径,根据女干部的自身需求,多为其提供培训、再教育的机会,扩大女干部的知识面,提升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要继续采取下派、挂职、交流轮岗锻炼等方式,要有计划的选派机关女干部和基层女干部到各部门挂职锻炼,尤其选派有发展潜力的女后备干部到外地挂职,跨部门、跨行业的岗位交流,使她们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提高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