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环保局六措施加强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

20.10.2016  13:09

  镇安县污水处理厂运行以来,县环保局不断强化措施,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其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一是强化动态管理,建立污水处理厂专档。档案内容包括基本情况、运行台帐、月报表、监察笔录、监测报告、故障检修记录、停运报告等等。

      二是定期检查,随时抽查。按环境监察要求,定期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若遇暴雨或持续降雨天气,则随时进行抽查,严禁偷排、漏排发生,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是强化在线监测和监督性监测。要求在线监测数据24小时稳定传输,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同时,委托有资质单位按季开展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防止出现数据偏差。

      四是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强对污水管网、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要求定期清理进水口杂物,防止堵塞及污水溢流。随时对设备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停运。

      五是加大对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严禁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或直接排放。健全污泥管理台帐,对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置量及去向进行详细记录。

      六是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和雨污分流建设进度,避免汛期雨水进入污水管网,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达到污染减排的预期目的。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