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环保局四项措施加强汛期环境安全

22.06.2016  13:43

  为进一步加强汛期环境监管,严防污染事故的发生,镇巴县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汛期内县域环境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防汛抢险工作。根据县委办公室印发的《镇巴县城第一战区2016年防汛抢险安排意见》,县环保局迅速成立了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制定了具体方案、划定了责任片区、落实了汛期值班人员,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确保通信畅通。做到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将立即启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二是及时掌控汛期水情。积极主动与水利、气象等部门沟通,及时掌握汛期水情及变化趋势,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制定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三是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辖区内工矿企业、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业和涉尾矿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企业,要求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确保无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对全县各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供水设施、取水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饮用水源地污染隐患进行彻底排查,针对排查的环境隐患,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予以消除,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