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将“推进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作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实现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的核心理念。2014年以来,该县通过形成“四个明确”,稳步推进了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了教育的公平和谐。
一是 明确责任主体,凸显政府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主导作用。该县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中,不断强化“以县为主、整体筹划、层层落实”的领导体系。3月,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创建国家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动员会,对各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后,该县教育局进一步强化措施,积极对照评估标准进行整改。 二是 明确发展目标,把握全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工作导向。根据该县教育发展城乡二元结构突出的实际情况,制定“城乡一体,倾斜乡村,整体统筹,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加大投入,实现学校建设标准化,重点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培训,实现教师队伍优质化,重点提升全县教师整体的业务水平与专业能力。培育特色,实现学校办学特色化,重点促进全县所有学校培育特色,优质发展。 三是 明确相关政策。6月,该县教育局出台《靖边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暂行办法》《关于下达2014年小学招生计划的通知》与《关于做好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按“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按照户籍与房产信息统筹划拨。为了破解城区小学大班额、择校热难题,又印发《靖边县教育局关于构建城区小学办学联合体的通知》,将城区优质小学与薄弱学校结盟,成立办学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捆绑考核、共同发展。同时,在联合体内将牵头学校优秀教师与薄弱学校普通教师进行交流轮岗,促进名师的合理分布,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实行普通教师多校任教、多岗位锻炼,进一步提高了教师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激发了教师队伍的工作活力。通过以上举措,有效缓解了城区小学择校热和大班额现象。 四是 明确问责机制。该县教育局要求各股室根据分工逐项认真完成任务,并由分管副局长负责督促,未尽责任者追究股室领导与分管副局长责任。要求全县各学校认真对照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评估内容和操作方法开展自评自查,积极整改,对生均指标、班额控制等要求不达标的学校,在学校发展性评价中实施逐项扣分,同时与教师绩效考核挂钩。
据悉,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四位国家督学和有关专家,对靖边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组认为,靖边县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靖边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为96分,靖边县顺利通过国家级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文/王巍)
(责任编辑:陈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