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9县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

06.07.2015  15:59
      6月28日至7月4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陕西省申报的32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最终,西安市碑林区、莲湖区,宝鸡市金台区,榆林市定边县等29个县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
        督导检查组通过随机抽查,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随机访谈等形式,对29个县4所幼儿园,297所中小学办学标准、校际均衡、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最终认为,陕西省今年提出申报的29个县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至此全省累计有50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         (郭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