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降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级的通告

08.02.2017  21:38

  受冷空气影响,我县污染物扩散条件逐步改善,我县大部分地区环境空气污染情况已减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已于2017年2月7日11时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级由Ⅲ级降低为Ⅳ级。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现决定于2月7日14时起将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级由Ⅲ级降低为Ⅳ级。响应等级降低后,请各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按照IV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