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环保迅速反应及时落实国控重点企业驻厂监管

13.12.2016  16:40

  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国控重点企业驻厂监管的通知》要求,南郑县环保局迅速反映、立即安排部署,确定两名环境监察人员于11月30日进驻我县重点国控企业汉中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开展24小时驻厂监管,并对驻厂人员提出了四项要求。

  一要熟悉企业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发现运行异常的要督促企业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二要按照驻厂监管要求认真填写驻厂监察记录表,并按时限要求及时报送至市环境监察支队;三要坚持24小时驻厂制度,驻厂期间要不间断开展巡回检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四要严格遵守环保“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要求,做到严格监管,清正廉洁。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