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双五条”措施攻坚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09.10.2014  14:07

      咸阳消防支队针对省、市两级6批次集中曝光73家单位,提请市政府推动“双五条”措施落实,明责任、聚合力、强力度,攻坚整治销案重大火灾隐患。

  “五项责任”齐抓共治。一是落实市政府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一次攻坚推进会,亲自带队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亲自现场公办解决一至两处重大火灾隐患问题。二是落实政府部门“职能监督,齐抓共管”责任,市委宣传部及时梳理编发重大火灾隐患舆情通报,提请党政主要领导批转落实;市综治委组织开展一次重大火灾隐患攻坚整治联合执法大检查,市政务督察部门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大督察,全市通报检查、督察情况。三是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责任,由28个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巡回行业内部单位进行一次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防止回潮反弹,帮促整改落实。四是落实公安机关“铁腕执法,攻坚整治”责任,由公安牵头,整合住建、安监、消防、文化、工商、国税、城管等部门力量,成立专项整治攻坚小组,逐一进行重大火灾隐患评估分类,细化措施,跟踪整改。五是落实“分级督导、专项检查”责任,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制定重大火灾隐患专项督导检查方案,通过全方位、高密度的督查,向基层传递压力,督促坚决落实攻坚措施,确保整改销案。

  “五条铁规”力促整改。一是对集中曝光的家重大火灾隐患,按综合评估结果,分特别重大、比较重大、重大三个等级,一律悬挂红、黄、黑牌警示,明确责任、期限整治,整改一处、评估一处、销案一处。二是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建设、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区域性火灾隐患,由规划、国土、住建、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凡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一律采取“封、关、停、罚、拘”等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铁腕整改。三是对凡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或抽查备案的,不分独资合资、不分所有制形式、不分规模大小、不分招商引资企业和本地企业,严格“七打七治”措施,一律责令限期报审、报验、报检,通报住建、房产、公安、工商、安监、银行等相关部门严格限制行政许可。四是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一律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平台进行高频次、强力度、密集式曝光,并将治理情况向社会公告。五是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坚持“考大项、考重点、考实绩”,与日常考评、督导检查相结合,将考评得分按比例折合分值,计入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评部分,进行奖惩兑现,对发生较大或有严重社会影响以上的火灾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