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决定》开展向武警咸阳支队八中队学习活动兴起“争先进 见行动 比贡献”热潮

15.08.2017  08:32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决定

开展向武警咸阳支队八中队学习活动

兴起“争先进 见行动 比贡献”热潮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向省武警总队咸阳市支队四大队八中队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精心组织、创新竞进,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砥砺奋进,深入开展向八中队学习活动,迅速兴起“争先进、见行动、比贡献”热潮。

决定指出,八中队是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队育人的时代标杆,是基层部队真学真信真用的一面精神旗帜,是三秦大地武警官兵践行强军目标的先进典型。向八中队学习,就要始终坚定看齐追随,自觉忠诚党的核心、维护中央权威,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要忠实履行职责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就要自觉践行根本宗旨,时刻把为民干事、为民谋利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就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增强战胜困难、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勇气,创一流业绩、作更大贡献;就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两个责任”,用好“三项机制”,大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

决定强调,要把学习八中队先进事迹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五新”战略任务结合起来,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和本系统工作结合起来,在更高的起点上推动陕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以追赶超越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八中队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官兵、建队育人,推动强军目标在基层落地生根,实现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连续12年被总队表彰为基层建设标兵(先进)中队,党支部8次被武警部队党委和总队党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涌现出陕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自强好青年”、“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钢铁战士”郑明岗等一批先进典型,被武警部队授予“用创新理论建队育人模范中队”荣誉称号。  (记者:赵波 通讯员:郑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