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旬邑法院发出我省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07.03.2016 11:26
本文来源: 法院
吴某称自己带着四个孩子她和现在的丈夫重新组建了家庭。婚初二人感情较好,但是丈夫在喝酒之后,就会寻找理由殴打自己,村里也没人来劝架。今年2月11日他又殴打自己,派出所还出警调停。经审查确认,二人于2016年2月11日发生争吵,申请人遭被申请人殴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做出上述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六个月,并向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所在的村委会、辖区派出所进行了送达,分别告知申请人求助的方式及途径,告知被申请人申请复议的权利及违反禁令的法律后果,并告知村委会对于家庭暴力应当及时制止并化解。
本文来源: 法院
07.03.2016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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