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法治宝鸡建设中,人大作为法律实施的监督者,作用不可替代。该市将认真领会两个全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两个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张德江委员长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做法治宝鸡建设的维护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一、正确实施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要适应建设法治国家形势需要,自觉增强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正确处理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之间的关系,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加强对政府重大决策过程的监督,促进政府健全决策规则程序、合法性审查、听证公示等制度,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运行有序,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晒在“阳光”下,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加强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让人大决议“落地有声”,保证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实施,保证人民意愿充分实现,维护人大决议决定的法律强制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立法法修正草案初步明确,设区的市将拥有城市建设、市容管理、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方面的立法权限。今后该市将围绕法治宝鸡建设,发挥人大自身优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立法在宝鸡改革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加强法律法规监督检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法之贵,在于行。人大要严格遵循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行权、依法履职、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治的手段推进法律的实施,善于运用法律的方式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要尊重“一府两院”法律地位,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科学监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让行政权力、司法权力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围绕公平正义来运行。要围绕今年市委全委会的总体部署,选择事关发展、改革、稳定大局的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运用法治的手段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要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政府明确行政权力界限,严格落实行政程序规定、制定行政自由裁量标准、落实政府服务规定,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督促落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着力监督司法机关阳光司法、廉洁司法、高效司法,促使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裁判,最大限度地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法律信仰。 要推动落实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法制宣传月、法制文化下乡等活动,努力把法治意识、法律信仰融入到人们的头脑中,体现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风尚。要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常态化,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人大网站等媒体,加强人大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民主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经验,让人民群众见证法治的进程、感受法治的力量,让法治意识、法治精神、法治信仰深入人心。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践行法治、推动法治的能力。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法治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提高运用法治工作能力,不仅意味着更完备的制度与秩序,也意味着更多的公平和正义。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推进法治建设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积极探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保证民主法治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发挥法治建设的主导作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始终贯穿于履职行权的全过程。加强对宪法及相关法律的学习、理解和运用,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与党同向、与民同心、与时俱进的人大工作思路落实到推进法治宝鸡建设的过程中,落实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中。
(董润丽 郑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