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发文部署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18.12.2014  18:5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保持全市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渭南市安委会下发《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决定从2014年12月中旬至2015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郑光照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雷立新、市公安局局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王勤智、市安监局局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姬智武为副组长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全面指导专项治理行动,并成立综合督导组,定期对各地工作情况检查督导。

        《方案》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二是要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对从事制鞋、制衣、玩具、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等场所进行地毯式检查,全面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地方政府要明确有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地方政府应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责任,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各地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隐患突出的区域,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办,市安委会将对火灾隐患突出的地市进行专项督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发生火灾事故,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