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取消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省级初审行政审批事项
14.03.2016 12:49
本文来源: 粮食局
国务院取消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
省级初审行政审批事项
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其中将“对上报国家粮食局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受理报批”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取消。今后省级粮食部门不再实施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省级初审。
国务院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粮食行政审批事项
项目名称: | 对上报国家粮食局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受理报批 |
审批部门: | 省级粮食部门 |
设定依据: |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004年第20号) |
本文来源: 粮食局
14.03.2016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