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神木、府谷县农业局: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农办办[2014]48号)确定,取消割草机操作工、农产品加工机械操作工和水稻直播机操作工职业资格认定。请各地今后不再受理上述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特此函告。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