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修订条例取消机动车环保标目前仍执行环保标志申领办法

15.12.2016  14:03

西安日报 (首席记者   马昭)针对市民提出的“国家取消‘黄绿标’,陕西却还在执行‘黄绿标’申领”的疑问,记者昨天采访了省环保部门,据悉,目前我省正在向人大提请申请相关修订条例,等新条例下来将取消环保标。在此之前,环保标志申领办法暂执行。


为了控制机动车较少尾气污染,减少道路拥堵,根据《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市从2010年2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管理,至今已有6年时间。随后开始一系列针对黄标车和无标车的限行办法。


今年7月,环境保护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


通知发布后,省环保厅请示了环保部和省人大法工委。环保部回复称要根据各地立法情况,地方法规有明确规定要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的,可继续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里有明确条款,陕西省内机动车实行标志管理。省人大回复,建议先修订条例。目前,省环保部门已向省人大提请申请修订条例。等新条例下来,我省将取消环保标。


在新条例下来之前,我省仍处于过渡期,这意味着在环保、公安部门宣布“取消令”之前,我省环保标志申领办法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