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召开会议 落实安排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20.10.2014  16:39

为确保案件信息公开上线系统有效落实和运行,10月15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安排有关办案信息公开工作,并对案件信息公开业务软件进行培训。还特别邀请省检察院案管办主任丁鹏敏到会指导。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案管办主任丁鹏敏(左)到会讲话 公诉一处处长孟群(右)

丁鹏敏对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背景、目的、重要意义着手,详细介绍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软件板块设置、重大案件信息的披露、一般案件公开信息的范围、以及案件信息公开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内容。随后,该处组织人员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并由本处参加省院组织的系统上线相关培训的同志,就系统的具体使用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认真传达。

该处负责同志对此项工作提出了四项要求:一、充分认识案件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案件信息公开是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公正执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有力推手,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开展工作。二、认真落实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开的几类文书,如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与公诉部门相连很多、很大,下一步将认真选择典型案件,积极开展公开工作。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认真遵守案件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加强与案管、保密、宣传部门的相互配合。四、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相关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撰写制作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确保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供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 编辑: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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