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参保城镇居民可选择明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30.06.2015  03:29

陕西 传 媒网讯(陕西日报记者 李艳 实习生 熊祎 乔洁)6月29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从7月1日起,西安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后,就可以选择明年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了。

据介绍,参保居民在选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时,要由本人持居民医保证前往需要签约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参保居民当年度选择了门 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后,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当年度未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此外,从2016年起,居民医保门诊统 筹签约定点医疗机构采取一次选择、来年默认、自行变更的办法。参保居民缴费后,在公布的2016年度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中选定一家门诊统筹 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由参保居民直接到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签约手续。以后年度将直接默认以往年度的签约,若需变更,由居民 在年度缴费后3个月内前往欲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一个年度内只能变更一次。据悉,2016年度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 点医疗机构共有177家,参保人员可在西安市人社局官网“通知公告栏”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