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举办全省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培训班

12.10.2017  18:03

  10月12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在西安举办,省司法厅副巡视员李建军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本次培训班以学习贯彻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精神为主要内容,设置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解读》、《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劳动法律实务讲座》等专题讲座和研讨,以使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全面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制度的形势、目标、任务和要求,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



  李建军在讲话中指出,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在合肥会议上讲话精神,切实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做好法律援助业务进驻和实施工作,加强窗口规范化服务,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抓好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推进法律援助参与申诉代理等几项重点改革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中的职能作用。二要认真钻研,研究规律,进一步提高学习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五个能力,坚持应援尽援,多办案,办好案,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不断扩大知晓率,让更多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服务。三要认真总结,仔细梳理,对照年初目标任务,查漏补缺,追赶超越,确保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四要认真抓好风险防范工作。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窗口单位,负责着接待群众法律咨询、办理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案件职责,工作中面对的问题和矛盾多种多样,特别是有些涉法涉诉案件如果解答、处理不好,容易形成不稳定因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用第一位的认识、第一位的责任、第一位的标准、第一位的付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省法援系统不出问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开班仪式上,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马异文就近期法律援助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全省各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等110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