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看齐”成为自觉行动——陕西省司法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述评
一组测评数据令人欣喜:在由省综治办主导的2015年群众对政法队伍满意度测评中,司法行政队伍满意率达到82.38%,较上年增长0.84个百分点,连续4年名列全省政法系统第一。
这种满意,最能体现价值追求,这种连续,虽百折而不挠。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讲的那样:“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我们最大的政绩。”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以坚毅的决心和勇气,始终对准中央基准,把“看齐”作为第一政治规矩,不折不扣地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省决策部署的落地生根,整体工作呈现出聚焦核心、全面发力、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崭新局面,司法行政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认同感不断上升。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看齐”凝聚起目标追求的磅礴力量
2月14日是猴年春节收假上班第一天,早上8:30,司法厅视频会议室。厅机关全体干部,厅直属单位班子成员。
会场干净整洁,安静有序,与会者正认真作笔记。
这次学习既是在精神上补钙加油,更是为我们今年持续向中央基准看齐定调子、调步子、压担子。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侯耀军在主持厅直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时坚定的说。
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中央以身作则,是为了促进全党积极响应;中央率先垂范,是为了推动全党奋发进取。
三年多来,但凡厅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的主题均是中省重要会议、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内容,使我们对中央治国理政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党的科学理论和中央决策部署的原理、内涵、作用等在学习和讨论中更加清晰,“看齐”的自觉性和热情与日俱增。
如果说中心组学习是“点”的话,那么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就是串点连线,提质扩面,集中学习、辅导、研讨、交流,解决了日常学习中存在的“碎片化”“浮浅式”“少结合”等突出问题,认识、理解、思考持续深化,不断矫正向中央“看齐”的角度。
政治意识明方向,大局意识抓主张,核心意识对基准,看齐意识忙行动,“四个意识”内在联系统一。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在一次学习会上解释说,向中央基准看齐,就是要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这“四种意识”,补足精神上的钙,弄清新常态发展规律,以新的理念做好本职工作。
如何看齐,具体怎么做?这是全党全社会面临的一个新命题,司法厅党组也在积极探索。
司法行政工作要突出监狱管理、强制戒毒、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五项重点工作,相机推进司法行政各项重点改革,加强法治建设,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2014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司法部党组工作汇报后作出重要指示, 指明了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前进方向,成为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的政策举措出台之前,必须经过反复论证和科学评估,力求切合实际,行之有效,行之久远,不能随便“翻烧饼”。
本着对党和事业负责的态度,司法厅党组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创建“西部一流、全国先进”司法行政工作的目标,勇创新、敢担当、争一流的工作理念和开展以“服务全省大局、建设法治陕西”为主题的“六项行动”(监所规范行动、法润三秦行动、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人民调解和谐行动、特殊人群帮扶行动、队伍建设强基行动)的工作思路,对准目标,逐年持续推进、深化、提升,一张蓝图干到底,回应了总书记的期望,串接起司法行政多点职能。
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实现目标还得真抓实干。
三年多来,全系统上下紧紧围绕“法治中国”目标,始终坚持从“追赶超越”的发展定位和“五个扎实”的战略路径出发,不断深化工作规律认识,着眼大局,谋创新、勇担当、争一流,服务保障陕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取得新成效。
针对系统内部分人员存在的心存杂念不愿看、心中茫然不会看、心中无数不善看等问题,无论是调研、还是每次会议都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从讲政治的高度树立“看齐”意识,善于学习,勇于探索,敢于担当,以有为争有位,切实增强“看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齐则有序,齐则有力,齐则有效,正所谓“人心齐、泰山移”。
陕西省委在全国率先提出向中央基准看齐,是全省各级干部向中央基准看齐的重要节点,持续以其身先士卒的勇气树立了高标杆、好榜样。
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后,省委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及时听取汇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时任省委书记赵正永、省长娄勤俭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省政府因势而谋、因势而动,及时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面贯彻落实指示精神作出总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
要自觉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力量,扎实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动向党中央看齐,与党同心同德,努力谱写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2016年4月5日,在革命圣地延安调研时,省委书记娄勤俭真诚地表达了陕西一以贯之向中央基准看齐的政治自觉和坚定行动。
层层对节点、立标杆、作示范,催生出强大的示范效应和引领力量。
全系统上下形成了对齐节点、“看齐”中央的坚强共识,积极传导压力和责任,把思想意识变为自觉行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以独特的陕西方式凝聚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陕西力量。
认识的深化与升华,带来行动的提升与飞跃。凝聚产生力量,团结诞生兴旺,看齐成就伟业。
践行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扭住“特殊人群”这个易引发公共安全问题“关键少数”的牛鼻子
特殊人群是社会治理的“关键少数”。
“特殊人群”顾名思义,主要是监狱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是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帮扶的重点人群,其成效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
特殊人群教育改造以治心为上,重在矫正思想。在人的心灵里搞建设,对一般人都难,对特殊人群更是难上加难。
事不避难者进。
三年多来,着眼于让这部分影响社会稳定的高危群体自食其力、回归社会,改造成有益于社会的新人,司法厅党组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持续深化监所管理规范化、特殊人群帮扶等行动,以优秀传统文化为滋养,强化心理教育矫治,打出了一套维护场所稳定、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回归社会的“组合拳”。
阳春三月,宝鸡监狱,“善文化”如春风般成风化人。
服刑人员随口说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话,随手捡起别人扔在墙角的纸烟头,随处能看到写着善言善语的宣传板,随时都有善心善行涌现……,这是陕西省在特殊人群中开展“日行一善、以善养德”主题教育活动的一个缩影。
这个活动旨在用优秀传统文化重塑特殊人群正确的价值判断标准。自2014年开展以来,教育改造矫治质量明显提升,活动也由运动式、阶段性转化为常态化工作机制,成为特殊战线上探索完善教育管理方式的重要制度创新。
特殊战线,必有特殊之举;顶层设计,方能谋深致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进一步强化监狱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关几年托关系、走门子变相出狱的现象。要在原劳教场所职能转向戒毒管理后,不断提高戒毒工作水平。要持续跟踪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这为做好新形势下特殊人群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服刑戒毒人员是全面加强特殊人群管理的“重头戏”,也是“硬骨头”。
始终坚持以“零脱逃、强规范、上水平”为目标,狠抓依法治监(所)、从严治监(所),制定了《陕西省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实施办法》《陕西省监狱服刑人员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管理办法》《监狱戒毒所管理规范化提升行动安全管理工作考核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等制度文件, 更是从操作层面上将监狱戒毒所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
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减刑假释程序规定,出台了《陕西省关于规范当前刑罚执行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分级成立了省监狱局和各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积极协调人民检察院将服刑人员保外就医案件审查,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一系列举措给“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架上了高压线。
监管场所安全是实施改造矫治的首要前提,是防控风险的要害所在,是监狱戒毒工作的第一责任。坚持以健全完善安全稳定长效机制为抓手,扎实开展违禁品、违规品专项清查和严明纪律、严格履职专项教育活动,持续加强重点管控,监所安全防范水平不断提升,监狱戒毒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惟其艰难,方知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
经过不懈努力,监狱戒毒管理工作成效斐然,劳教废止工作平稳推进,顺利完成转型,全省戒毒系统收治戒毒人员稳定在万人以上,稳居全国前列。监狱、戒毒所布局调整工作进展顺利,硬件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华山监狱列入全国深化狱务公开11个试点之一,探路、示范、带动职责发挥充分。省监狱局组织编写的《循证矫正实务纲目》一书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在五个方面全国首创。由省戒毒局主导的“三三三”戒治新模式,在全国系统介绍了经验。
社区矫正人员是轻微违法犯罪、在社区服刑人员,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宽的一头,是我国实施人权司法的重要体现。
社区矫正在我省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按照“监管主要靠政府、矫治主要靠社会”的总要求,“五化一保障”(队伍专职化、场所标准化、执法规范化、帮扶社会化、督查常态化和落实经费保障)工作思路逐渐成型,成为指导推动工作的“导航仪”。
更加注重教育管理和民生保障相衔接,推广“大荔模式”,建立政法部门联席会议机制,成立执法大队,购买社会服务,大力发展志愿者开展社会帮扶。截止去年底,全省累计接收矫正人员4万多人,整体工作平稳有序。
安置帮教是政府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安身、立命、发展的制度性安排,是保障他们顺利回归社会的过渡性政策措施。
突出衔接和培训两个重点,以衔接促帮教,发挥市县安置帮教基地作用,全面实施刑满释放重点人员三级衔接机制,确保刑满释放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以培训促安置,全面完成刑满释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阶段性任务,安置率始终保持在85%以上。
干在实处永无止境,打造特殊人群教育帮扶升级版,必将有力促进全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稳步推进“法治陕西”建设——凝聚起崇法善治这个社会价值追求的“最大公约数”
“法治陕西”是“法治中国”的强大支撑和内涵延续。
建设“法治陕西”,前提是法,关键在治,基础靠法治宣传教育,核心在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厚重的人治环境下,法治的基础和“前哨”——宣传教育如何破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明了方向: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
三年多来,司法厅党组以推进全民守法为目标,以法润三秦行动为“总纲”,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坚持从不同人群法治接受习惯入手,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手段、载体,努力把“虚事”做实,法治文化建设春色满园、生机无限。
2015年4月23日上午,陕西省止园饭店大礼堂。
全国首部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的电影《司法所长老秦》首映式在这里隆重举行。该片根据咸阳市司法局魏定平同志的长篇小说《咱们的司法所长》改编,由长春电影制片厂与陕西省司法厅等单位联合摄制。同期,购买并组织安康市司法局创作的普法精品剧《冤家路宽》,在全省巡演成功。“一影一剧”成为陕西创新法治文化建设一大品牌。
一枝独秀不是春,万紫千红才是春。
创立“法治陕西大讲堂”,推行板块式普法,建立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系统,编印实用普法教材,举办全省法治动漫大赛和“与法同行”法治微电影大赛,大力实施“十百千”工程(在全省各市组织10场大型法治文艺演出,在全省各市县建设100个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在全省城乡基层建设1000条法治文化街)和“双千”(举办1000场法治文艺演出、 1000场法治电影巡演)计划,开展“法治宣传村村行”活动,普遍建立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长效机制……。三年来,陕西在加快实施法治宣传创新战略、全面提升宣传效能的土壤上深耕细作。
近期,正在开发“天天普法”游戏软件,针对青少年开展寓教于乐普法宣传。还拟与省委高教工委等单位联合举办以“弘扬法治、舞动青春”为主题的“陕西首届高校法治文化节”活动,补齐高校普法短板,助力实现法治强国梦。
搭建“互联网+”平台,实现传统教育模式“不失速”,新兴媒体宣传“再给力”。
2011年12月4日,“法治陕西网”正式上线运行,网站共设19个类别108个二级页面,全方位展现了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亮点和经验,如今已与国内各大网站实现无缝链接。2013年7月1日,“法治三秦”新浪微博和“法治陕西”腾讯微博两个官方政务微博开通,2015年7月,开通了“陕西司法”微信公众号,通过配发图片,运用网言网语,生动地普及各种法律知识,解读群众生活中常见的婚姻、医疗、住房等与法律相关问题。此外,还引入新闻发布会微直播、微访谈、微解读、微提示等灵活多样的发布形式,邀请专业律师对网络安全法律知识进行专题解读。目前已基本形成以普法网站为主体,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多驱并进、协同作战的新媒体宣传矩阵。
依法治理是夯实“法治陕西”建设的基础。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关键在基层,核心在治理。经过多年持续努力,全省约有56%的村(社区)被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有力地推动了基层法治化建设进程。2015年8月,省委普法办制定了《关于推进“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执行标准和考核机制,成为推进我省基层依法治理的总蓝图。
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我省的法治宣传教育正进行着更深刻、更复杂、更有成效的“三个转变”:即由简单的条文式宣传向帮助公民树立依法办事的理念转变;由过去的送法与民向帮助公民自主学法转变;由单一的宣传法律向普治并举、以治为主转变。
建设法治政府是推动“法治陕西”建设的重要内容。陕西省司法厅走在了前列。
2015年1月,司法厅从省政府领导手中接过沉甸甸的牌子——“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司法厅从自身作起,率先推进依法行政既是职责所在,更是避免了“灯下黑”。
制订了《陕西省司法厅依法行政管理办法》,编制并公布了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聘请了部门法律顾问和司法行政工作社会监督员,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司法厅依法行政工作实现了制度规范与日常监管“双轮驱动”。
“法治陕西”建设正在提质增效的大道上阔步前进。
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障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优质便捷服务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法律服务是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公共服务的向往,利用法律维护权利、追求公平正义是全面小康不可或缺的追求。
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法治的建设高度和社会的文明程度。
三年多来,司法厅党组牢记维护公平正义之责,扎实推进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以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政策、改进方法,努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促进陕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律师是法律服务的主力军,公证执行国家证明力。
着眼广泛获得感,首在参与公共治理。
健全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全国唯一的省级经济社会法律服务团作用,参与政府法治、重点项目、中小企业以及小微创业。仅2015年,全省律师办理业务9万余件,公证2万余件。
持续服务全省发展大局。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服务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服务创新发展、开放发展;与哈萨克斯坦国立民族大学共同举办“丝绸之路经济贸易合作法律问题国际论坛”,与香港律协初步达成开展物流法律服务合作意向,拓展了法律服务的新空间、新领域,注入了新活力、新动力。
全国首创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配备法律顾问工作。三年来,1255名顾问律师为代表委员提供法律服务1.7万多件次,为代表委员议案、提案服务2000多件,提高了参政议政水平。
着眼搭平台、利长远,重在构建体系。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西安市莲湖区、长安区示范效应,以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管理协调枢纽,重点打造乡镇(街道)一线公共法律服务综合平台,全力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截至去年底,全省共建成1330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覆盖面达到了65%,争取到2016年底实现全覆盖。
3月16日,司法厅以省市县三级电视电话动员会的形式,全面部署“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法律体检,参与人民调解,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补齐短板,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成为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大亮点。
积极探索互联网+律师服务、互联网+公证服务等新兴服务领域和形式,构建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体系。
着眼服务保障民生,难在优质便捷。
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认真办理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民生保障方面的法律事务,帮助群众解决民生之困。
瞄准精准扶贫目标,以服务“三农”为重点,深入推进“法治梦同担当、百所连百县”主题实践活动和“千名律师连千所、法律服务到前沿”,“百处万件”公证法律援助等活动,做到普惠民生。
全面推行公共服务体系组织网络建设,完善律师站点值班服务、巡回和电话网络咨询制度,将律师法律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
“天下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请进来”。法律援助架起困难群众维护公平正义的“天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注重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
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律师参与诉讼服务和矛盾化解机制的实施办法》,在西安市所有区(县)看守所、法院全面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意味着法律援助空间范围不断扩大。
组织开展“十项举措惠民生、法律援助解民困”主题实践活动,将申诉案件、涉农案件、70岁以上老人列入援助范围,对残疾人、老年人实行上门服务,对五类人群免审查,法律援助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司法部充分肯定这个做法。
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延川”模式,规范了各级机构自办案件的程序和范围,坚持案件综合排名、舆情分析报告、年度优秀案例评选、中彩金项目动态管理等制度;组织开展了全省“万案评查、万人回访”活动,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持续提升。三年多来,全省各级机构共办理援助案件10万多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超过13亿元。
组织“法律援助进社区、维权服务零距离”主题活动,编印《陕西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33万册,向全省广大群众免费发放,人民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进一步提高。
“徙木立信”,司法鉴定重在公信力。
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目标,加快管理体制理顺步伐。随着2015年公安机关司法鉴定机构统一到司法厅备案,至此实现全省公安、检察、安全部门司法鉴定机构统一纳入司法厅管理平台,为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提供了体制保障。会同省质监局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切实提高司法鉴定人业务能力,为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提供了本领支撑。扎实开展“恪守法律、忠于事实、规范管理、高效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真正把公信力建设旗帜鲜明地“唱出来”,理直气壮地“挺起来”,勇往直前地“提上来”,切实提升陕西司法鉴定工作水平。 2015年,全省司法鉴定检案量3.2万余件,组织免费咨询活动210场次,司法鉴定检案质量、投诉率呈前升后降的良好态势。
执法水平、服务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公平正义的阳光更好地照进了百姓的心田。
推动《人民调解法》落地生根——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人民调解根植人民、来自人民、调解人民、依托人民。
三年多来,着眼于社会大局稳定,司法厅党组以实施《人民调解法》为统领,以人民调解和谐行动为抓手,牢牢把握民间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加强制度建设,出台系列举措、强化系统服务,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平安和谐。
制度建设是治本之策,制度落实是“建设”题中应有之义。
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意见的实施方案》《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晰了调解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管理原则、业务要求、考核标准等,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走上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康庄大道。
人民调解扎根基层,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早”是最大特色。人密、事稠、纠纷杂,“多”是最准确的表达。
特别是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影响,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一些地区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能力减弱,劳资、医疗、环保、邻里、婚姻等新旧交织矛盾增多,处理不及时、处置不妥当,易引发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甚至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矛盾不上交,确保就地解决”。这是调解工作的“口头禅”,也是立下的“军令状”。
抓机制、创模式、强保障、求化解,调解工作举措密集出台,压茬推进,作用持续发挥。
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双建”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各地加大人民调解协会和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力度,力争在今年底覆盖建制县(区)的90%以上。探索调解员准入机制,试点政府购买调解服务,重点选配乡镇一级专职调委会主任,规范调解员管理,打造专兼职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调解员队伍。人民调解机构和人员的人民属性充分体现。
大力推广西安市灞桥区“358”人民调解模式,促进工作升级转型,形成了人民调解“灞桥经验”。
协调省财政厅等部门在《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中明确了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标准,努力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调解员补贴落到实处,不断激发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热情。
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会管理、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深入开展“走基层、抓化解、促和谐”司法为民百日专项调解活动,年均排查调解矛盾10万多件,实现了“小矛盾不出组,一般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疑难矛盾引入合法渠道”的目标,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人民调解事业正着力实现“四个转向”:即调解工作由规模化转向精细化,调解队伍由专兼职结合转向专业化、职业化,调解管理由行政机关转向社会团体,经费保障由随意性转向制度化。
“四个转向”既是目标引领,更是现实驱动,我们相信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东方之花”,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春天里更灿烂、更美丽。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线指挥部”,司法员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
主动顺应全省镇村综合改革司法所管理体制的新变化,协调编办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司法行政体系建设的意见》,探索形成了专编司法员集中管理指导司法所工作的新模式。
落实县(区)司法局对司法所的指导主体责任,明确工作任务,规范日常业务,加强资产装备监管,建立一套包括专编司法员管理、人员培训、责任追究、考核管理和与乡镇工作协调等在内一系列工作机制,确保司法所工作健康有序稳步推进。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司法所改革后,运行的到底怎么样,还存在什么困难?这是摆在司法厅党组面前的一个不明之题。
作为破解难题、补齐短板重点工作之一,今年3月7日到25日,省司法厅开展了“聚力司法所、强基促和谐”活动。由厅领导和部分处长带队组成20个工作组,分3批,每市两个组,每组深入两到三个县的10个乡镇司法所,开展镇村改革后,司法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存在问题的调研摸底。这意味着司法厅并未因改革之故放松对司法所的管理和指导。
司法所、人民调解以其蕴含的社会矛盾化解的巨大能量,推动着富裕、和谐、美丽陕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上昂首前进。
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稳慎推进——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不是中心,但又服务中心;不是大局,但又牵动大局;很多工作走在前列,对司法改革起到了先行先试作用。
三年多来,司法厅党组牢牢把握改革方向、力度和节奏,一些具有标志性、引领性、关键性的改革举措陆续出台,司法行政改革呈现出渐次展开、有序推进的态势。
按照中央部署,重点抓好深化监狱制度改革、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深化律师制度、完善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制度等八个方面改革,司法行政改革的路线图已然清晰。
《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普法宣传教育的意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仅2015年,省委深改组4次开会审议的改革方案涉及司法行政改革,足见司法厅党组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担当。
贯彻落实中央六部委出台的《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十三部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正在“进行时”。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华阴市的选任工作得到中央深改办肯定,在2015年9月23日刊发的内参《改革情况交流》上介绍了做法。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次第花开、好戏连台。
着眼于创造有利于激发管理内生动力的体制环境, 2015年,司法厅牵头的40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狱务公开和循证矫正列入全国试点。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全面落地,办理监督案件20多件,走在全国前列。
陕西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砥砺前行,释放出强大的制度潜力,必将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开通更加广阔的道路。
作风是落实的保障——团结、务实、担当、高效的作风最能激发内生动力
抓作风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从未放松过。
新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又提出了“八项规定”“三严三实”等作风建设标准和要求,开创了党的作风建设新局面。
三年多来,围绕营造风清、气正、劲足的工作环境,司法厅党组深入推进队伍建设强基行动,把转作风作为开展工作的“先手棋”和“撒手锏”,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创造性地出台系列举措,特别是厅党组示范带头,推动了全系统作风生态建设的良性发展和低碳循环。
选什么人、用什么人,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来讲,风气最为重要。以严实标准选拔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能激发人们干事创业的热情,出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深度,决定着政治敏感的程度,思维视野的广度,思想境界的高度。
更加注重坚定信念信仰和提升理论素养是根本出路。
用好教育培训这个“武器”,重点抓好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严守党的政治规矩和纪律,以更强的党性原则、政治觉悟、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思想信仰是灵魂,干部选用是核心,从严管理是关键。
坚持把选人用人与教育、激励干部结合起来,发挥“提拔一人、激励一群,调整一批、教育全体”的良好导向作用,创造性地探索出“二三三四”干部选拔模式,自觉运用,配齐配强了监狱、戒毒所班子,加强了各单位带领科学发展的领导力量。
在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深入查找和切实解决“四风”和“不严不实”的问题,特别是把研判班子作为重点,成为深化学习成效,加快转变作风,凝聚发展共识的鲜明亮点。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做到“四个不直接分管”和“八个一律不准”,形成了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依法治国教育,教育引导律师坚守心中精神高地,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律师队伍。
深入开展“弘扬源泉精神,树立时代楷模”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等一系列创先争优活动,培养、树立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先进典型,弘扬伟大的楷模精神,加强作风引领。
践行担当作风,破解难题;冲破利益藩篱,落实好“八项规定”。
彻底解决了原法治周报大楼15年遗留问题,收回了原法治周报大楼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等,并受到原法治周报社员工一致好评。建工路家属院供水改造工作顺利完成,一举结束了84户住户长达20年的“吃水难”问题,民调显示群众满意率达100%。
机关办公用房全面清理,无超标;领导干部公房全面核查,无多占;文山会海全面整治,无反弹;公务用车全面改革,无私用;短会短文全面治理,无增量;调研考察全面规范,无违反……,“八项规定”的钢规铁律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全系统作风环境全面改善。
“信息化建好了,就要充分应用,应用不到位,就是极大的浪费”。这是司法厅乌永陶厅长掷地有声的一句话。
“建设好、不浪费”,正是务实作风持续浸润深化的昭示。
主要受办公场所不确定等因素影响,司法厅推进信息化起步较晚、建设滞后。自2015年以来,努力克服困难,加快建设进度,目前呈现了一体构思、统筹推进、强力落实的态势。截止今年3月底,司法专网,视频会议系统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他后续项目正跟进建设,司法行政信息化短板正加速补齐。
在从严从实作风吹拂下,市县业务用房开工率达90%以上;警务督察严肃问责,5名监所“一把手”在厅党组会上作了检查……,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我们正以作风建设的勇气和实践,推动创建“西部一流、全国先进”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从理想变为现实。
三年多来的答卷是陕西司法行政人用情追求、用心把握、用力落实的结果。思想上“看齐”是魂,重在凝心聚力;行动上看齐是本,要在不折不扣;作风上“看齐”是根,贵在落细落小,三者内在联系统一,相互促进,共同凝聚起向中央基准看齐的澎湃动能。
进入“十三五”开局之年,全省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正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聚焦。展望未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和陕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对党的领导、事业发展、社会进步信心满满。
以陕西之名,因事业之托,我们凝“看齐”精神阔步前行,我们拥磅礴之力坚定逐梦!(杨丕功 张东峰)
来源: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