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与省高院建立环境保护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机制

16.02.2017  04:05

  近日,省环保厅和省高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

  一是建立沟通会商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及时沟通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处理相关事项。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定期通报和交流信息的方式,积极开展信息共享,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增强双方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建立工作交流机制。互相加强工作研讨交流,共同建立工作指导制度,开展司法建议活动。四是建立工作衔接机制。相互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司法执行的衔接。

  《意见》对于加强环境保护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动,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互动的环境保护新机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将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郑易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