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司法局坚守“红线”尽职责 转变作风树形象
2014年,延安市司法局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市委、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严格执行纪律规定为主线,强化纪律意识为目的,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任务落实为要求,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向全体干警明确法律、纪律和工作任务落实“三条红线”,狠抓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得到了进一步转变。一是建立了长期有效的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制度。近年来,该局坚持每周一例会制度,在例会上向全体干警及时传达中省市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和市纪委、省司法厅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全年共计组织例会集体学习40余次,人均记写学习笔记2万多字、撰写心得体会2篇,整理编印一套学习资料,收到了良好学习效果。二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系统内70余名干警参加了全省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成果巡展、参加了省司法厅举办雷源泉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观看了《人生不能重来》等4部反腐倡廉警示片,大力提升了干警的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增强了干警立足本职、廉洁奉公、团结奋进的决心和信心。三是深入开展主题党课教育。举办了“树正气、树形象、有作为”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到甘泉劳山战役烈士陵园,开展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活动。根据省厅统一安排,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同时,我局还组织干警参加文明城市志愿者、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红袖章”党员进社区等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了深刻的思想教育。四是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取得较好效果。按照市委统一安排,我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分别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参会人员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认真进行对照检查,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交流思想、增进团结、端正党风、密切干群关系的目的。五是加强节日期间的廉政教育。在元旦、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前夕,面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下发通知,重申反腐倡廉相关规定,长敲警钟,防患于未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六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干部办公用房制度规定,腾退办公面积120多平米;严控控制经费支出,精简和规范节会庆典、评比表彰活动和文件简报印发,全年减少文件10%,压缩经费15%,全年仅召开一次电视电话会议,节约会议成本80%;进一步简化公务接待,强化廉政灶管理;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警用车辆封存制度,杜绝公车私用。七是着力解决工作“慵懒散”之风。扎实开展作风效能建设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开展自查自纠,社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力求做到群众满意,鼓励服务对象对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举报。重新修订和细化了干部考勤、量化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围绕纪律作风效能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一次大讨论、撰写一篇调研文章、健全完善一批制度、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上一堂作风建设课、为基层办一件实事、制作一批便民联系卡、回访一些服务对象、开展一系列“创建、评选”活动。通过这次整顿,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干部职工上下班准时,没有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人难找、事难办”的现象。八是开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专项治理活动。对公证、法律援助、律师和司法鉴定等各法律服务单位的事项流程进行了简化和优化,对权责进行了合理分配,并逐步完善相关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群众的满意率。并在局办公楼临街一层建成了300多平米的一站式法律服务中心。全市已建立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94个,确定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和联络员共400个(人),树立了法律服务人员新形象。(马延平)
来源:延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