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司法局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

16.02.2015  17:07

            为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工作步伐,巩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创建成果,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略阳县司法局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创建县级“文明单位标兵”为目标,扎实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以“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为突破口,深入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效地推进创建工作,深化服务促和谐,发挥职能保稳定,促进全局整体工作上水平,努力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整体形象,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努力提升司法行政系统的整体形象。严格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要求,以“三亮三比三评”为主要载体,按照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在全系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岗位大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努力实现“四个明显”(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高、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把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创建成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窗口、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民窗口、展示精神风貌的形象窗口。

          精心组织树模评优活动,扎实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干部积极参与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进一步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挖掘、培育和树立“热爱略阳、建设略阳、奉献略阳”的典型。同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努力在司法行政系统营造学习、关爱、崇尚和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

          开展服务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文明单位的整体水平。在法律服务行业和服务窗口大力开展“礼貌待人、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活动,通过深入持久的诚信教育、干部思想作风教育和行风建设,整治道德诚信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升法律服务行业文明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创新服务方式,组织开展“法律六进”、  法律赶集”等系列活动,积极组织机关、司法所、公证、律师、  法律服务等人员,走进机关、企业、农村、社区及广大人民群众中,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便民活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开展文体卫生活动,积极营造创建文明单位的良好氛围。结合各个节假日、活动日特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强健干部体质,引导干部树立健康趣味,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注重和加强文明创建硬件基础建设,搞好办公场所的净化、亮化和美化。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各办公室及环境卫生实行包干制,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做到办公室内物品放置有序,保证室内干净整洁美观,确保机关环境整洁,秩序井然,全力打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倡导志愿服务风尚,积极倡导“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广泛动员、认真引导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特别是党员和共青团员,积极踊跃加入到志愿服务行列,开展力所能及的志愿活动。认真做好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倡导志愿服务风尚,加大志愿服务感人事迹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努力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氛围。(王铁 李维刚)

来源:略阳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