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举行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座谈会
9月16日,陕西省司法厅在西安举行了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座谈会。省司法厅副厅长麻仁伟出席仪式并讲话。10名社会监督员、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监狱局、戒毒局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法制部门负责人30等人参加了聘任仪式暨座谈会。
麻仁伟说,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既有利于拓宽行政执法监督的范围和渠道,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增强依法行政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还有利于把各种监督力量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同时,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中、省有关要求的重大举措,是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要从改善行政执法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队伍。
麻仁伟希望,各位社会监督员要不断加强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在监督过程中做到有理有据;树立“监督就是关爱、监督就是支持”的观念,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强烈责任感,理直气壮地履行监督职能,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良作风提出批评意见,敢于在监督上做文章、下功夫、出力气;发挥自身岗位和专业优势,切实肩负起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改进行政执法、推动依法行政的光荣使命,为推进建设法治政府进程做出应有的贡献。
麻仁伟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为社会监督员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法制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学习培训、监督检查等制度。要充分重视成果转化,对监督员反映的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和不足,要切实抓好督查督办,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
厅法制研究处处长华文胜宣读了《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通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麻仁伟为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监狱局、戒毒局和厅机关相关处(室)汇报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社会监督员对我厅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座谈评议。
来源:厅法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