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吃空饷” 陕西财政供养人员将实名制

10.02.2015  02:53

华商报讯(记者 孙洪伟)省财政厅等4单位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规范省级单位工资发放及建立实名制财政供养人员台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从今年4月起,将原纳入省级财政统一发工资范围的事业单位人员和行政、参公单位的工勤人员工资,改为单位自行发放。

省级财政统发工资范围,调整为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单位自发工资范围,调整为省级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省级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

从今年起,省财政将与省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上,专门建立实名制财政供养人员台账,将省级财政供养人员全部纳入台账管理,防止有人“吃空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