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地法院立案登记制工作有序进行

04.05.2015  23:58
        陕西法院网讯    5月4日是全国统一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第一个工作日,我省各地法院全面推行该项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诉权。

      【咸阳中院】咸阳两级法院立案登记工作平稳推进,秩序井然,全天共登记案件178件,当场立案162件,另外有15件因材料不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材料,另有1件因管辖问题当场裁定不予立案。

        为了方便诉讼群众,咸阳中院诉讼服务大厅电子屏滚动显示着诉讼须知、风险提示、立案指南等相关公告,在大厅内设置了导诉台、绿色通道、诉讼服务台等便民设施,在诉讼服务区放置了起诉状、各式立案表格和填写样表,设置了诉讼案件查询终端,在休息等候区准备了诉讼常识手册,方便当事人及时查询立案条件和立案程序的相关情况,让每一名群众切实感受到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新变化。

        为了有效应对立案登记制实施带来的新挑战,咸阳两级法院建立了立案登记报告机制,制作下发了立案登记情况报告表,建立了集立案、信访、法警等部门联动的服务机制,实施两级法院主管院长诉讼服务中心带班制度,现场解决立案登记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了立案登记制顺利展开。(董晓飞)

        【延安中院】延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带领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工作人员等一行四人,到延安中院检查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在延安中院立案信访大厅,闫军华副书记、傅民生主任、冯迎春院长通过电子监控系统,视频检查了全市各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登记情况,同时,现场检查了延安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察看了导诉台及各立案窗口的接待当事人情况。对全市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领导高度重视,人员全部到位,硬件建设齐备,热情服务工作,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文明执法的良好精神风貌。 

          【汉中中院】汉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何建成,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华昌到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检查立案登记工作。

        在院机关立案大厅详细询问了立案登记各种准备工作情况,并与立案大厅的立案接待法官进行交流后,何建成院长指出,立案工作是人民法院的第一窗口,实行立案登记制后,立案庭的工作不再单一,不仅要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做好登记,更重要的是对那些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要给当事人指明解决渠道,做好解释疏导工作。今后立案庭的工作难度将大大增加,也更繁重,立案人也将更加辛苦。在肯定立案登记前期工作的同时,何建成院长要求,在立案登记中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的若干规定》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登记立案的实施细则》执行,确保立案工作万无一失,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尤其是当事人和律师对立案登记改革有正确的认识。(孙俊娜)

        【西铁法院】西铁法院重点部署、提前谋划,院党组亲临立案一线,立案工作分管院长全天值守,检查指导立案接待工作,根据庭长带班制度要求,各业务庭庭长轮流在诉讼服务中心值班,指导处理疑难事项,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各项措施积极联动,确保第一时间妥善解决立案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西铁法院立案登记制开展第一天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全体立案法官严格按照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省高院《关于登记立案的实施细则》进行立案登记工作,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材料有欠缺的,发放补充、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避免当事人反复奔波,提高工作效率。当然也存在一些认为只要有麻烦就可以来法院登记立案的错误认识,面对此类当事人,立案法官耐心解释,热情指导,积极化解群众困惑,同时为其指明解决问题的方向和途径。一如既往的热情、细致、耐心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5月4日当天未出现案件数量激增情况和大范围的群体诉讼案件,立案和来访情况基本保持稳定。(赵婧)

        【长武法院】长武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视察指导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和立案登记制实施工作。代表委员们查看了该院立案窗口立案登记流程、立案大厅视频监控系统和便民设施配备情况,了解了立案登记工作相关文件材料,听取了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工作情况汇报。代表委员们认为该院立案登记制工作组织严密、流程规范、制度完善、管理有序,同时,代表委员们建议法院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为法院改革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后,长武法院紧扣时间节点,有的放矢,强化举措,扎实做好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各项准备工作,制定了《长武县法院立案登记操作规程》,在诉讼服务中心分别设立了立案审查、查询咨询、投诉举报、材料收转等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提供立案、法律咨询、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显著位置配备了便民书写桌椅、纸笔、饮水机、老花镜、医药箱等设施,全方位方便群众诉讼。(刘孝利)

        【白河法院】白河法院按照《意见》和《规定》要求,登记立案主要适用于人民法院的一审案件,对上诉、申请再审和申诉案件,不适用登记立案。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应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以及其他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不予登记立案。对申请立案诉状、材料等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应当及时释明,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防止让当事人来回跑路。

        为确保立案登记制顺利开展,白河法院召开全院动员会对该项工作进行部署、动员、培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和派出法庭功能,制作宣传手册普及立案登记制知识,利用该院自有的LED大屏幕、微博、微信、官方网站对立案登记制进行滚动宣传,确保立案等级制落到实处。(吴治衡)

        【三原法院】三原法院由主管立案的副院长亲自坐镇,督促指导落实首个立案登记制实施日的具体工作。该院院长焦鹏一大早便来到立案信访大厅,对其登记立案工作的秩序是否规范、制作材料签收记录本等是否齐全、制作现场立案登记表、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硬件设施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和检查指导,听取了立案登记制宣传员为前来立案诉讼群众的现场讲解,他地对立案登记制宣传员说,搞好讲解工作既是对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也是对“立案时完全不予审核”、“凡是起诉都当场立案”、“随意起诉”等不正确思想认识和误区的澄清,使前来诉讼的群众能在第一时间知晓立案登记制的有关规定,确保立案登记制工作顺利在该院实施。

        焦鹏院长要求全体立案庭法官要认真学习有关诉讼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意见》和《规定》的内在要求,增强符合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的工作能力,做到既要坚持依法立案,又要对恶意串通或虚假诉讼的当事人予以驳回其请求,积极抓好立案阶段的便民诉讼服务,认真梳理和改进与立案登记制不相适应的制度、设施和程序等内容,为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打下良好的基础。(樊洁    孔媛)

     【黄龙法院】黄龙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的规定,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面实行登记立案制度。该院院长白宝庆、副院长及立案庭成员均在立案大厅值班接访,考察第一天立案登记工作运行情况。

        黄龙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当场释明,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坚决杜绝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的情况。该院还在立案大厅向当事人及来访群众提供诉状、申请等诉讼文书样本,以供当事人参照和参考,并将进一步细化和加强院领导在立案庭接访制度。

      【兴平法院】兴平立案庭受理了《规定》实施以来的第一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截止发稿的5月4日下午17时,该院立案庭对申请立案的21件案件(民事立案18件、执行立案3件)均依法当场登记立案。   

        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可预计未来案件数量将逐步上升,而兴平院立案庭已为此做好充分准备,庭长带领全庭干警全员上岗,并利用五一假期空隙深入学习登记立案相关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涵,魏小宁院长带领院办公室梁主任在上午11时许亲临立案大厅(暨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公,针对立案登记制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法院立案窗口服务软、硬件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提出明确指示,“立案登记制”改革在本院的实施取得了良好开局。    (庞小鸽  闫鸣)

        【富平法院】富平法院立案窗口的法官均已到位,由庭长带班,各人员各司其职,开始接待立案。该院院长党宏军和副院长康存生都在诉讼服务大厅一线,监督、检查、指导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情况。为更好的落实立案登记制度,诉讼服务中心在制度实施前进行了一系列准备工作,包括更新升级了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制作了各类起诉书和申请书样式显示牌供当事人参照,印制了关于立案登记的各类材料为当事人发放。

        截至下午五点,富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当场登记民事案件11件、行政案件3件、执行案件2件。(宋金芩)

        【阎良法院】  阎良法院立案窗口在前期充分工作准备下,以全新的姿态服务群众、面向有诉求的当事人。按照前期立案登记制工作要求,该院院长李社武、院纪检监察人员、部分业务庭室领导、骨干便来到诉讼服务中心坐岗上阵,迎接着该院立案登记制实施来的第一位诉讼当事人。诉讼服务中心内,已按照适应立案制登记实施要求进行了硬件改造,大到案件查询电子触摸屏、公告显示屏,小到饮水机、老花镜等便民设施一应俱全。9点整,阎良法院迎来了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的第一起案件:陈建杰诉某财产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接收材料、指导释明、材料审核、案件信息录入等环节,当事人顺利立案,满意而归。对于每起诉讼案件,立案人员均做出了详尽的指导释明、风险告知工作,整个立案过程规范、热情、有条不紊。

        截止当日下午4点,阎良法院当天受理各类案件20件,平均每起案件受理时间在20分钟之内,较立案登记制实施前相比,受理案件数平稳,增幅不大。(王辉)

        【杨陵法院】杨陵区法院把立案制度工作同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有效结合,在立案大厅完善导诉台、休息等候区,摆放诉讼须知、风险提示、诉讼指南等服务手册,诉讼案件查询触摸屏可供当事人及时方便地查询案件立案及审理等相关情况。

        院长李俊甲、副院长朱文斌在服务中心进行值班,督导立案登记制的情况,听取立案庭庭长对今日立案登记情况的汇报,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进行诉讼引导,指导当事人登记立案。截止下午3点,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已当场立案登记民事案件3件,申请强制执行案件3件。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的相关规定,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为群众诉求敞开方便之门。全院各部门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以更加饱满的热情为人民服务,为执行立案登记制开了好头(耿欣)

        【汉阴法院】汉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们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迎接前来登记立案、法律咨询的群众。院长卢从义、副院长秦汉旗亲自督阵,向广大群众和前来视察的县委政法委书记史正林、县人大副主任刘晓琴、县人大人代委办主任彭进军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详细介绍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相关规定和汉阴法院贯彻立案登记制的具体措施。

        该院印制诉状样式、立案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立案登记程序明白纸、一次性告知书等资料4000余份,向前来登记立案的案件当事人发放。在该院门厅的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细则》,通过官方微博深入开展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宣传。

        当日,一名来自安徽颖上县六十铺镇的村村民李贵阳向汉阴法院申请执行,因缺乏法律知识,在立案法官的悉心指导下,逐一完善申请执行相关材料,仅仅用了20分钟就完成了全部登记立案程序,最终赶上了当天返程火车。

        该县边远山区蔡家河村6组耳聋的残疾人欧定东,前来法院起诉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因其自身残疾,不能准确地表达诉求,立案法官马上拿来纸笔和扩音喇叭,将欧定东所诉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记录在案,及时完成了相关的立案登记手续。欧定东激动地树起大拇指:“法官们辛苦了,实在太感谢了,我要给你们买早点!”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们笑着婉言谢绝了欧定东的好意,又匆忙投入到下一个案件的接待登记中去……(钟志  马远鹏)

        【莲湖法院】莲湖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6件(其中,民事立案78件,刑事自诉立案1件,执行立案7件),接收行政起诉材料4份,共接待群众99人次,与以往相较,日受理案件数上升约61%。整体立案秩序井然。最高法院立案庭审判长张淑芳,陕西高院副院长田平利、立案庭长冯华,西安中院副院长常西岭,莲湖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永毅,区人大副主任白秋分等现场指导立案登记工作。15名人大代表、执法监督员对立案登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莲湖法院高度重视立案登记改革工作,做了精心的筹备工作。党组会3次专题研究,利用五一假期对立案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印制了诉讼指南、当事人一次性告知书、诉讼材料收取凭证等制式材料,连通了立案诉讼服务中心与上级法院的视频,在立案庭完善了引导标识牌、专设了立案等候区、增添了叫号机、增加了导诉员、为立案群众提供诉讼引导和服务。还安排一名专职诉前调解员和一名专职立案调解法官,向群众宣传介绍诉前调解、立案调解知识,引导案件繁简分流,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同时,莲湖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执法监督员共15人对立案登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目睹了案件的立案登记情况,法官对起诉材料的处理、对来访群众的接待程序。他们表示,立案登记制是治理“立案难”的良药,使得人民群众接近司法的道路更为通畅,希望莲湖法院能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便民诉讼服务,让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行使更加方便,推进司法公正。(赵言泽)

        【清涧法院】自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清涧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相关规定,坚持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为了给予前来立案的当事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清涧法院安排一名院领导亲自到立案大厅接待当事人,并配备了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为前来立案的当事人答疑解惑,并且在立案大厅和诉讼服务大厅添置了饮水机、常用药品、立案流程示意图、一次性告知示意牌、立案登记表格填写模板及书写工具等,以上措施极大地方便了前来办理立案登记的当事人,得到了众多当事人的赞许,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真正将立案登记制落到了实处。(马金平)

      【陈仓法院】陈仓法院院长张宏斌带领分管立案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一线指导、协助立案登记工作。为更好的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度,陈仓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张贴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容及常用诉讼文书样式,并印发了相关的诉讼服务手册,引导群众正当表达自己的诉求。立案大厅现场还有专人告知立案当事人立案程序,让他们少走冤枉路。同时中心还配备了复印机、传真机、饮水机和老花镜,以方便当事人登记立案。

        截止发稿前,陈仓法院共现场直接立案登记11件,一次性告知退回补充材料3件,并没有出现预期中的“井喷”现象。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表示,不管今后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多与少,我们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做好立案登记制工作,竭尽全力服务好群众,敬请社会各届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指导法院的工作。

        【石泉法院】石泉法院就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出台了《石泉县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规则》、《石泉县人民法院立案登记责任追究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各类案件立案登记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收取材料及证据收据等制式文样、表格。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条件的起诉状,以及强制执行申请和国家赔偿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登记立案,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不能确定的,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并书面答复。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立案、咨询量、行政诉讼大幅增加的情况,该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加强了诉讼指导、分流引导工作,并且要求分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立案庭庭长、行政庭庭长在立案窗口工作一个月以上,确保立案登记制落到实处。该院首日通过立案登记制共计立案8起,其中民事案件6起,执行案件2起。在立案的同时,该院积极向当事人宣传立案登记制,当事人对此项制度纷纷赞不绝口。(尚君)

        【镇巴法院】为做好登记立案工作,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镇巴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上级法院立案登记要求,从加强培训,更新立案理念;强化立案服务,拓展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群众解决纠纷提供更多快速便捷的方式,多措并举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

        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马忠福在该院李志刚院长的陪同下视察立案登记制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该院立案登记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汇报,查看了当天的案件登记立案情况。对该院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规范有序登记立案,以及便民立案服务作出肯定。同时要求,法院要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

        当天当场登记立案案件10件,每件案件立案过程大约15分钟,并对一起当场不能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案件进行了登记,同时出具提交材料清单,承诺七日内做出答复。(张荣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