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被毁容少女获赔172万 凶手已被判获刑12年

16.05.2015  12:25

  

  合肥被毁容少女周岩获赔172万

  安徽网讯 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毁容少女案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周岩由于需要接受治疗未到场,由其父母到场,陶某家人及代理人均未现身。

  经审理查明:周岩与陶某系同学关系,两人在交往中产生矛盾,陶某有了报复心理,导致案发。案发后,除陶某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法院依法判决陶某及家人支付周岩其余赔偿金额,如在北京治疗、心理治疗、斑痕治疗等合理费用。

  法院认为,陶某应承担全部赔偿费用,除其名下房产外,不足由其监护人承担,共计172万余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另据中安在线2012年5月10日报道,备受社会关注的合肥花季少女被毁容案,于2012年5月10日下午3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宣判。法院以被告人陶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