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召开环保督查工作会

07.11.2016  18:39

  11月5日,合阳县针对近期环保部通报的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了确保完成整改任务,紧急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住建、国土、环保、交通、经发、商务、水务、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交警大队等部门和各镇(办)“一把手”或主要领导,签订了《合阳县环境保护督查责任书》,明确了单位的职责任务以及整改工作时限。副县长李红武强调,各部门和镇(办)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督查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及时与环保督查员联系,逐日向县环保局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县纪委监察室成立专项工作监察机构,对在整改过程中拖拉扯皮、违规违纪、不作为、未按时报告工作进度、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