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提供劳务受损伤 法官调解化纠纷

13.01.2015  16:44
        陕西法院网讯    “感谢法官,正所谓灾祸无情法有情,我虽然身体受了伤,但你们耐心全面的调解、细致入微的关怀让我感觉到了司法的温暖,谢谢!”拿着赔偿款的郑某感激的对法官说。近日,在合阳法院王村法庭的倾情调解下,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成功调解,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反响。

        原告郑某在被告车某承包的砖场打工。2014年6月10日上午,原告王某作业时被传送带夹伤,造成左手部分粉碎性骨折。被告王某虽在事发后及时将原告送至医院进行治疗,并承担了医疗费,但双方就误工、护理等费用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误工、护理等费用。

        受理案件后,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后,办案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情绪激动近乎争吵。为了彻底解决纠纷,办案法官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模式,一方面指出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原告的不当操作;另一方面告知被告误工费、护理费等的来由和计算标准,同时劝导被告做生意靠的是信誉。法官通过先后四次耐心的调解,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当即支付原告相关补偿,并当庭履行清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