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聚会开玩笑 误推他人致重伤获刑

11.03.2015  18:12
        陕西法院网讯        同学聚会期间泡温泉,男子一时兴起开起玩笑,趁同学不备将其推入池中,致其头部撞到泳池水泥底部,造成其一级重伤。3月6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被告人冯影波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2015年1月19日下午,冯影波及其同学王涛涛等二十余人相约在一家温泉酒店举办同学聚会。大家久别重逢,便在一起叙旧、吃饭、泡温泉。期间,冯影波及王涛涛先后从室外汤池步入室内泳池准备游泳。当王涛涛行至游泳池浅水区岸边时,冯影波出于玩笑从背后推了王涛涛一下,导致其事先毫无防备的头朝下落入池中,撞击到泳池地面受伤,漂浮于水面上。而此时的冯影波仍没有发现不对劲的地方,在推完王涛涛后自己便也跳入水中开始游泳。随后,王涛涛被在场的泳池值班工作人员发现并救起,立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鉴定,王涛涛的机体损伤程度属重伤一级。事发后,冯影波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对王涛涛及家人进行了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影波在游泳池准备游泳时,伸手推了被害人一下,致被害人汆入水中后受重伤,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以上判决。(文中被害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