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1041名五保供养对象得救助

18.09.2016  06:09
核心提示: 昨天,记者从临渭区民政局了解到,为使农村最困难的五保群众得到及时救助,临渭区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138.69万元,受益1041人。

本报渭南讯(赵宏战 记者 赵坤) 昨天,记者从临渭区民政局了解到,为使农村最困难的五保群众得到及时救助,临渭区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138.69万元,受益1041人。

临渭区民政局抽调低保干部成立调查组,利用10天时间,对全区五保贫困户进行了一次入户调查和全面核查。根据《临渭区农村五保供养实施办法》,经“个人申请、民主评议、街镇审核、民政审批”的程序,临渭区民政局及时将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农村困难居民193人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共有延续户848人符合条件继续享受五保待遇,同时,将不再符合条件的49人予以退出五保供养待遇。

经临渭区各级审核申报审批,目前该区共有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041人(其中五保分散供养980人,集中供养61人)。

据了解,临渭区目前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分别是,其中分散供养现金标准为5300元/人年,集中供养现金标准为5800元/人年。从今年开始,临渭区农村五保供养金实行每个季度发放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