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家试点法院选任13322名人民陪审员
29.06.2016 12:35
本文来源: 法院
2015年4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在10个省(区、市)选择50个法院开展试点。
试点以来,一大批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的普通群众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来源更加广泛,结构更加合理。从参审案件情况来看,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刑事案件10002件,民事案件59616件,行政案件4711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总数的73.2%,其中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1707件。
据了解,改革前后呈现“四个转变”,即: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主要由组织推荐产生向随机抽选转变,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由全面参审向只参与审理事实问题转变,人民陪审员参审方式由3人合议庭模式向5人以上大合议庭陪审机制转变,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由注重陪审案件“数量”向关注陪审案件“质量”转变。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建立居民信息与人民陪审员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和人身安全保障机制。同时,完善人民陪审员奖励、退出制度,理顺人民陪审员履职与司法责任制的关系,增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权威性。
本文来源: 法院
29.06.2016 12:35
西咸支队举行2018年政府专职消防员培训队结业典礼
3月31日上午,消防网
西咸消防助力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全面推行消防预先验收服务
为进一步优化新区营商环境,消防网
省厅第四考核组圆满完成铜川支队2017年度班子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月24日至26日,消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