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聘任首批14名城乡规划督察员

09.10.2014  10:14
    日前,陕西省政府聘任首批14名城乡规划督察员,对全省城乡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实施行政督察。

  陕西首次选聘规划督察员,是经个人申请,各设区市(区)规划主管部门推荐,省住建厅经过严格遴选并报省政府批准后,最终选出这14名政策理论水平较高,行业信誉好,熟悉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多年从事规划行政管理工作,具备履职业务能力的人员为首批城乡规划督察员。

  与此同时,省住建厅还划拨专款启动了遥感监测辅助规划督察,完成了设区市及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卫星遥感督察的信息系统建设。(记者 海花 通讯员 新星)


责任编辑:易寒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