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提成将身份信息借人 14名大学生被迫还款5万
本报讯 (首席记者张志杰 实习生王巧 刘如梦 张和) “借用你身份信息网购苹果手机,本人不用还款,每部手机提成400元~600元!”对在校大学生来说,这样的“好事儿”颇具吸引力,不过“好事儿”背后有陷阱,这不,户县一所高校的大学生小刘和他的十几名同学就上当了。
自今年6月份以来,一高校多名学生向户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报警,称他们被骗分期付款购买手机,结果收到催款通知,当初答应他们不用付款、还能提成的女子也联系不上了。
经民警调查,今年3月份, 24岁的女子韩某通过西安一电脑城获知,在校大学生可申请在各类大学生购物平台上分期付款购买高端手机,于是便萌生利用大学生身份信息在购物平台分期付款购买手机,再套现牟利的想法。
3月底,韩某结识了户县一所高校的在校大学生小刘。韩某自称在做平台购物计划,如果小刘用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在购物平台上购得苹果手机,然后交给她在实体店销售,不仅分期还款由她本人承担,每部手机小刘还可以提成400元~600元。
不用承担还款,还可以赚钱,这无疑是件“好事儿”。于是,经小刘介绍,该校先后有14名学生参与到韩某的购物计划中。然而,事情并非想象的那么简单。从3月份开始,14名大学生先后收到不同购物平台的多次催还款通知,学生们便联系韩某协商还款事宜,韩某本人则不断找理由推诿、回避,部分学生被逼无奈,向平台还款达5万余元。到了6月份以后,韩某手机一直关机,学生们再联系不上她了,于是赶忙报警。
7月26日记者获悉,韩某被户县警方抓获归案。截至发案,韩某利用小刘等14名大学生身份信息,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购买苹果手机50余部,办理平台贷款套现6万余元,所得款项部分用于还款及支付贷款利息,其余用于个人挥霍。韩某已因涉嫌诈骗罪被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办案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对于各类“低风险、高回报”的情况,大家都应冷静分析,仔细甄别,不要被所谓的“高收益”蒙蔽了双眼;对于需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参与的经济行为,务必保持警惕,三思而后行,防止因贪图小利而上当受骗。
编辑:雷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