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人民法院曝光惩戒10名失信被执行人
19.12.2014 13:30
本文来源: 陕西网
从12月13日起,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户外显示屏曝光惩戒,首批曝光的10名失信被执行人包括9名自然人和1名法人。
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在司法执行中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2013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各级人民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在户外显示屏上,对首批10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处理,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
失信被执行人将受到哪些惩戒
失信被执行人将在高额消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诸多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不仅如此,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连飞机票、火车票购买都会受到限制,这意味着失信被执行人在如今特别注重信用的社会上将寸步难行。(记者 张世虎)
本文来源: 陕西网
19.12.2014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