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子洲县79名拟提拔干部向组织报告家庭财产

27.05.2015  10:40

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把干部选任关口,近日,子洲县委出台了《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实施意见》。79名拟提拔对象向组织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

申报对象是被确定为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审报本人的重大事项,具体包括:本人婚姻、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和从业情况。申报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所属的财产,具体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有价证券。

干部考察期间,由考察组通知考察对象填写《新提拔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表》,考察对象接到通知的2日之内,必须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情况。备案表经申报人签名密封后,由考察组报送县委组织部进行登记备案。

记者了解到,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必须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情况,对漏报或填报不规范的,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瞒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一律按违反组织纪律严肃处理;申报备案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随机抽查核实,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任期届满、再次提拔或到一定期限,将根据情况要求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进行重新申报。据悉,子洲县纪委监察局将于近期对部分拟提拔对象的申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