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887名领导退出社会团体兼职 总商会等拟撤销

11.10.2014  10:45
陕西省887名领导退出社会团体兼职 总商会等拟撤销 - 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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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曾有887名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截至目前,这887名党政领导干部已全部退出兼任社会团体领导的职务,做到了应退尽退。

   兼职的处级干部最多 占52%

  据省民政厅下属的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统计,这887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人员中,处级(含副处级)领导干部最多,共有464名,占总数的52%;其次厅级(含副厅级)领导干部共399名,占总数的45%;省级(含副省级)领导干部共24名,占总数的3%。

  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党政领导干部全部退出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推进了政社分开,促进了社会组织明确责任、依法自治。比如某个行业协会,没有了党政领导干部兼任协会领导职务,该协会则可以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选会长、自主会务。

  对于社会团体来讲,受到的束缚少了,更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更符合国际惯例,更能充分发挥团体自身作用,也更利于团体健康发展。对于领导干部来讲,退出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有利于个人将更多精力投入到行政管理工作上。

   退休后在协会兼职须备案

  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在“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被全部清理的基础上,省民政厅还决定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今后,在职党政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在行业性、联合性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担任职务(包括领导职务、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等),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退(离)休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不得在社会团体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任何报酬;社会团体特别是行业协会必须在人员、财务、资产、职能、机构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社会团体禁止与政府部门合署办公;社会团体的财务禁止由行政机关管理。

  另外,省民政厅日前下发通知,我省重点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培育扶持,优先发展,此四类社会组织按照认定标准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未来我省还将允许“一业多会”,即允许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设立行业协会,允许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审批,由其自主设立、自负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