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男子下班后骑车摔伤 社保热线:不能算工伤

19.04.2015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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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网讯 4月9日至4月13日,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收到陕西省各级党政相关部门回复网友的29条答复。其中网友反映的“韩城桥南村建筑生活垃圾乱倒无人管”、“下班途中骑车摔倒骨折算工伤吗?”、“八府庄早市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交通”等问题有了明确结果。

     韩城桥南村建筑生活垃圾乱倒无人管

     该村环境污染严重 5月底将进行搬迁

    3月15日网友“哭泣的农民”反映了“桥南村建筑生活垃圾乱倒污染环境的问题。网友称,韩城市龙门镇桥南村有人肆意乱倒建筑生活垃圾,严重污染村民生活环境。村中的各个小巷道路面坑坑洼洼,泥土堆积,村干部不作为视而不见,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关注解决。

    3月18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韩城市人民政府。

    4月13日,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给予回复:

    关于桥南村垃圾污染问题。经调查,龙门镇桥南村紧邻龙钢公司450生产线,环境污染比较严重,已不适宜群众居住,计划于2015年5月底进行搬迁。

    为了保障该村村民能够在搬迁前干净整洁的生活,桥南村已组织全体村干部和群众对该村主要巷道的生活垃圾和土堆进行了清理,并建立了村级环境净化工作机制。

    同时,该村加强对村民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引导村民从自身做起,营造出全民动手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的浓厚氛围,确保搬迁前村民生活环境得到改善。

     下班途中骑车摔倒骨折算工伤吗?

     社保热线:非交通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

    4月13日网友“希望有人能帮助我”反映了“下班途中骑车摔倒骨折算工伤吗,公司要承担责任吗?”的问题。网友称,我是咸阳市永寿县人,我在一家外资企业上班,于2014年11月8日下班途中正常行驶,绿灯遇到学生横穿马路,刹车不慎,摔倒至骨折,至今还不能上班。

    自己花费大约4万,公司只缴纳了工伤保险,而且不能认定为工伤。在家休养大半年,公司没有给任何补偿。和公司交涉的时候,只答应给我5000元,而且我只要拿了这钱,就和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公司说以后可能不要我去上班。

    我该怎么办,该不该拿这5000块钱?怎么说都是下班途中出的事故,公司不能承担什么责任吗?

    4月13日,民生热线记者拨打社保及农民工维权热线了解到,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因此,“下班途中骑车摔倒骨折”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