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布《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限值》标准

04.07.2016  10:04

      针对含油污泥污染问题,陕西省于近日发布了《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限值》,将于8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标准由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和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

      作为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之一,近年来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环境问题也随之产生。在石油开采和炼制这一支柱产业的生产中,产生大量含油污泥,约占陕北地区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的67.1%。由于缺乏利用和处置技术规范,不少企业在进行此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存在技术落后、管理不当问题,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给陕北脆弱的生态环境带来威胁。该标准的实施,将有效地规范我省含油污泥的回收利用和处置的环境管理,填补此类危险废物在收集、运输、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技术及污染控制标准的空白,使得我省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符合“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循环经济行为准则,有效防止二次污染。

 

 

责任编辑:薛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