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人大启动首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职工作

28.05.2015  17:20

        5月25日,旬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生明主持召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职工作动员会。
      按照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将组成四个考评组即日起进入调查了解阶段,由各考评组成员深入报告履职人员所在单位、服务对象和下属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其履职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并据此提出初审报告,作为会前印发各常委会组成人员参考资料;之后将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报告履职人员的具体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现场亮分,现场公布结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据了解,旬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5月上旬就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职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15年度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职工作的时间安排、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按照年初计划,将听取县发改局等9个政府组成部门局长以及县法院副院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共计16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报告。 
      另据了解,早在年初,旬阳县人大常委会就依据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旬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实施办法(暂行)》,为今后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将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职工作列入年度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
      按照该县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办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内至少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履职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学习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贯彻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的情况;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和勤政廉政的情况;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的情况等四个方面。

      (张帆  汪宣恒    邓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