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单位:
2015年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和我省《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发布实施5周年。深入总结宣传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成绩进展,对于营造更加良好的教育改革发展环境,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就做好我省相关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总体要求
紧紧把握教育规划纲要发布实施5周年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总结5年来对我省《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集中反映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充分展示教育规划纲要发布实施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反映各地各校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达到展示成就、扩大影响、营造氛围、凝聚共识、促进发展的目的。
二、宣传方案
1 .宣传时间。 请各单位从10月启动《教育规划纲要》和《实施意见》5周年系列宣传工作,并持续到年底。
发展典型;通过知名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代表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展示成绩、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正面引导舆论。
3 .宣传形式。 主动加强与当地主要媒体联系,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等多种媒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消息、通讯、综述、社论、评论、访谈、专家文章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宣传。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5周年宣传活动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顺利实施。要把宣传活动作为回应社会教育关切、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的有力抓手,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把专项宣传与常规宣传相结合,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取得最佳宣传效果。
2 .务求宣传实效。 突出本地本校特色,贴近舆论环境和媒体形态的实际,采用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活泼清新的群众语言,多搭建便于参与的互动平台,让人民群众既成为宣传的接受者,又成为宣传的参与者,确保宣传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 .积极配合采访。 根据教育部总体安排,中央媒体和主要教育媒体将围绕教育规划纲要发布实施5周年进行深入采访,我厅也将协调省内主要媒体进行系列宣传活动,所涉及地方和学校,要积极配合,认真准备采访素材,积极推荐采访人选,主动提供采访线索,全面配合做好报道。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贯彻《实施意见》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尤其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或重大现实意义的典型,请形成专题材料,以文件形式于2015年11月15日前报送教育厅(同时发送电子版至[email protected]),我厅将在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开设专栏,进行宣传报道。
联系人:王 鹏
联系电话:029-88668672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