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坚持不懈推进司法改革 促进法治建设和法治文明发展进步
周强表示,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召开中央全会专门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作出重大决定,标志着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多次主持会议,专题部署司法体制改革,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工作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目前,中国正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周强指出,随着中国越来越重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中国法院在推进法律实施、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我们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破除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障碍。2013年以来,中国从国家战略层面,启动了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划,最高人民法院正积极推进全面深化法院改革的65项举措,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将对中国司法制度和司法事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周强介绍,中国改革法院设置和管辖制度,让司法更加公正。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跨省份重大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在方便当事人诉讼、促进法律统一适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办理跨地区的行政诉讼案件、重大民商事案件、重大环境资源保护案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和部分重大刑事案件。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提升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周强说,中国法院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让司法更加高效。把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作为重中之重,推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案件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直接作出裁判,裁判文书实行“谁主审、谁署名、谁签发”,院、庭长不再审核签发自己没有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同时,采取措施优化审判人力资源配置。为法官配备法官助理,使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更加专注于行使裁判权,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要求院、庭长以身作则,亲自办理重大、疑难案件。
周强说,中国法院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让司法更加规范。提出要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严格落实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刑事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人权保障。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完善防范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辩护权、申请调取证据权等执业权利,为律师提供各种履职便利。
周强表示,中国法院全面拓展信息时代司法服务新途径,让司法更加公开便民。积极推进信息科技与司法工作的跨界融合、深度应用,依托信息技术,实现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全面公开。建立多元的诉讼服务平台,实现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等,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致力于建设“智慧法院”,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集中管理平台,开发建设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平台,为法官办案、法院管理、司法决策提供科技化、精细化、智能化的服务,促进类案同判和量刑规范化,统一司法尺度。
周强表示,中国法院改革法官管理制度,让司法更加专业。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法院人员管理制度,按照法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实行法官员额制,建立单独的法官职务序列;成立由法官代表和社会有关人员参与的法官遴选委员会、法官惩戒委员会;建立上级法院法官原则上从下一级法院遴选产生的工作机制;提高法官薪酬待遇等。
周强表示,中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始终坚持两个“相结合”:一是顶层设计和地方探索相结合,实现改革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有机结合,确保改革依法、稳妥、有序进行;二是坚持立足中国国情和借鉴世界经验相结合,积极借鉴国外法治建设成果,同时又不照搬照抄国外司法制度。
爱沙尼亚最高法院院长普利特·皮卡梅、黑山最高法院院长韦斯娜·梅戴尼察也作了专题发言。他们介绍了各自国家的司法制度和司法改革的有关情况,并表示,司法改革是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透明度、提高公众对司法满意度的重要途径,各国应根据国情,顺应时代要求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安定。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专题讨论,中外与会嘉宾就司法改革主题进行了自由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