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周至检察官”微信公众平台开通了

05.05.2015  19:45

为了更好履行检察职能,做好法律普及及关心干警生活工作,日前,周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利用现代网络传媒,正式开通了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周至检察官”。手机微信用户可通过添加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等方法关注“周至检察官”的微信公众号。这是该院构建新时代网络宣传,积极开展“阳光检察”工作的又一项新举措。

 

(作者:周至县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编辑:王瑾)

白河:通过“省AAA级档案室”认证
近日,安康市档案局局长魏顺奇等一行8人,检察
紫阳:“三个强化”夯实工作责任
近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检察